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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维是个小混混。

一个在a市街头长大的混混。

他自小是个孤儿,十岁就因为偷棒棒糖被赶出孤儿院,然后在狭窄的各种街道流浪,有的时候还要和狗抢剩饭吃。直到十三岁那年,他把猛老大的手下脑袋打破,猛老大也不知道那枚眼屎糊脸,他才意外的被义正堂正式收编,做了一名四处收债的大混混。

义正堂很讲义气,阿维很喜欢这种氛围。但是没什么人喜欢他,因为他把贝哥脑袋打破,害人家早早退帮离开,远走南边渔村做老实人。大家都喜欢帮派里腥风血雨的日子,和好兄弟一起喝酒抽烟打架。

阿维人小,却很傲气。你不喜欢我,那我也不喜欢你。他像一匹孤独的小狼,跌跌撞撞、打滚厮杀,在帮派里又混了三年。

这一年,猛老大收了一名混混,叫林珣。

那是个身材细瘦的少年,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混混,更像是阿维看电视剧里比较讨厌的富贵人家的小少爷。他有一头柔软又深黑的头发,完美的像玻璃橱窗里洋娃娃一样的眼睛,和比丽姐上了口红的嘴还娇艳的唇瓣。

他说话也很斯文,很温柔。

阿维不喜欢他,所以没有必要不和他说话。

但是,阿维没想到的是,林珣这么能打。

那是一个雨夜,电闪雷鸣。阿维带了人和丑鬼帮打的天昏地暗,各个人脸上都挂了彩。机灵的溜了出去搬救兵,最后搬来了穿着白衬衫的林珣。

他太像学生了。阿维很不高兴的把林珣拉到自己身后,说:“你来干什么?我还要浪费力气保护你。”

虽然他不喜欢林珣,但是他们好歹是一个帮派的人,阿维想,他总不能让自己人受伤。他这辈子,最看重的是义气,最爱的是兄弟。

林珣以一敌十,把对方打的人仰马翻。阿维睁着本来就很大的眼睛,痴傻的看着林珣揍人的身影。

这可真是我梦中的兄弟啊,他想。

总之,他就开始和林珣套近乎了。他们开始称兄道弟,从小卖部玩到池塘边,一起喝酒一起打人。抽烟是不抽的,林珣不会抽,一闻到烟味就咳嗽。阿维认定他是自己命定的兄弟,于是也不抽了。反正他也不喜欢抽烟。

阿维美滋滋的搂着林珣的肩膀,嗅到了熟悉的沐浴露香气。

一次斗殴中,阿维受了伤。对方手法阴损,把刀擦过他的大腿根部,差点让他做了公公。阿维还没来得及生气,就因为失血过多昏倒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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